一、问题的提出
2007年12月10—14日,全国机械工业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一届二次全体委员会会议,决定组建环境试验设备标准起草工作组,负责起草或修订由国家标委会下达的环境试验设备标准的任务。《干燥箱技术条件》是其中之一。重庆四达试验设备有限公司是该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之一。该项标准经起草小组2008年无锡会议、2009年重庆会议与杭州会议、2009年湛江会议的多次认真讨论,基本上形成比较一致的认识。四达公司公为该标准的起草做了资料收集与分析研究,企业在干燥箱的多年生产过程中,也积累了丰富的测试数据。本文据此谈谈起草工作中的体会与认识,对其中几个技术问题进行探讨。
二、相关情况介绍
干燥箱属于实验室仪器设备,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有着广泛的用途,在环境试验领域也有大量应用。干燥箱在我国的制造历史比较长,超过60年。目前,干燥箱的制造厂至少上百家,年产量有几万台至十几万台之多。《干燥箱技术条件》是我国同行业中,由生产厂家为主制订的较早的少数几个标准之一。1983年实施的ZBYl49-83《干燥箱技术条件》是我国最早的干燥箱专业标准,1991年,该标准被JB/T 5520—91替代(由长沙科学仪器研究所负责修订)。JB/T 5520—91《干燥箱技术条件》执行至今已有19年。它在指导全国厂家干燥箱的设计与生产、提高产品质量,为用户服务的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也是实验室仪器与环境试验设备行业较经常使用的标准之一。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干燥箱的技术和应用状态都有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对其进行修订是十分必要的和及时的。经国家标准委批准,《干燥箱技术条件》按国家标准起草。经标准起草小组多次讨论,将标准名称初步定为《电热干燥箱与电热鼓风干燥箱》,以下简称《干燥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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